業務單位: | 資訊中心 媒體與服務組 |
承 辦 人: | 王照欽 |
分 機: | 2633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數位攝影棚借用申請 |
一、本人已閲讀「數位攝影棚借用辦法」。
二、請申請人於使用一週前(不含例假日)提出申請,以利本組作業。
三、禁止攜帶食物與飲料(包含水)進入數位攝影棚。
四、請先填好本表,交至視訊組確認借用時段是否有他人使用。
五、指導老師(單位主管)簽核完成,請自行影印留本,並將正本送回視訊組。
六、借用當天,請在借用時間前十分鐘攜帶本表影本及學生證或職員證至視訊組辦理報到,超過10分鐘,取消此次機會。
七、本組支援與受理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4點半,不含例假日。
八、申請續借須於借用日前一天提出申請,並確認後面無人借用,不接受一次多張連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