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防火牆系統管理規範
96年6月5日95學年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9年07月28日秘書室提出法規審議層級異動通過
111年5月31日資訊科技服務指導委員會通過
壹、 依據
一、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園網路管理規範。
貳、 目的
本校防火牆系統管理作業之依據。
參、 適用範圍
本校連接校園學術網路及網際網路之防火牆系統。
肆、 網路存取政策
一、防火牆系統存取策略預先設定阻擋特殊的服務,其餘服務連線開放通過。
二、由校內至校外連線之防火牆系統存取策略規範:
1. 阻擋上級主管機關及本校「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決議禁止之服務。
2. 阻擋已發生資安事件之服務。
3. 上述預設阻擋之服務需經申請核准後才開放使用。
三、由校外至校內連線之防火牆系統存取策略規範:
1. 阻擋HTTP(80)、TELNET(23)、SNMP(161)、SIP(5060)、
NTP(123)、MS-SQL(1433、1434)、MySQL(3306)、SAMBA(139)、UPnP(1900)、網路芳鄰(445)、網路印表機(9100)及DNS(53)等服務。
2. 阻擋遠端連線SSH(22)、RDP(3389)或相關程式。
3. 阻擋上級主管機關及本校「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決議禁止之服務。
4. 阻擋已發生資安事件之服務。
5. 上述預設阻擋之服務需經申請核准後才開放使用。
四、預設阻擋防火牆服務開放申請步驟:
1. 符合行政、教學與研究需求之服務,另遠端桌面連線(如SSH、RDP等),須符合教育部規範始得申請。
2. 申請人員填寫ISMS-D-025防火牆進出規則申請表(如附表)送資訊中心憑辦。
3. 承辦人員初審及分析開放服務對校園網路及資通安全之影響,並呈送資訊中心主管審核。
4. 依審核結果開放服務或回覆申請人。
伍、其他
一、本規範如有未訂事宜,悉按現行法令、規定及教育部相關作業規範辦理。
二、本辦法經資訊科技服務指導委員會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